忽然想说说做买卖的一些规矩问题。
不知道是否广东这边开放早,还是临近港澳,这里的生意人,只要不是国企的,做生意往往都用很宽松的态度对待的。也就是说,一般遵循,定价购买的物品清晰,然后再互相进行交易合作。如果对方价格太贵,那买家就可以选择不买,又或者买家要求的价格太便宜,卖家就可以不卖,这个过程都是自愿,而且不是哪方用各种正常谈判以外的方法来压迫对方的。
但是有时候越往一些地方走,我感觉就越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。希望不要让人觉得是地域攻击的问题,但确实不知道是地方的人文习惯,还是我脱离了广东的圈子,总觉得有时候,有的人就是不大守个最基本的游戏规则。
好比如,有时候有的地方,这写人不是完全不收这规矩,而是弹簧地遵守。例如,遇到一些人向你提出不清晰的工作需求,却要求你给与清晰的收费。当然这情况可以选择不做,但是也有例外的,就是你不选择的话,就会遭受软暴力,或者说谈判的时候这些人会采用恐吓的语气的等等。而当你工作的时候还会继续压价,而当你指出问题,对于不公平的交易终止的时候,对方又会以“答应了”的理由来要求别人“遵守规矩”,却只字不谈那些需求不清晰和随意修改要求的事情。
这是其中的一种情况,不过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人,根据我的观察,只要是离开广东(包括港澳,台湾没去过就不谈),或者跟国企的人打交道,又或者遇到一些刚来广东的小商贩,都会很大机会让我感受到上述的情况,并且会有人跟我解说,这都是正常的,大陆做生意都是这个规矩。
比较狠的是,我曾经在杭州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网吧上网,只上5分钟,就收我4元,一个小时的价格。我以为这是毕竟离谱的事情了,实则不然,我在徐州就遇到更恐怖的。在徐州火车站出来的一个没有开灯的超市,我去买一支矿泉水,其要收我6元,我觉得贵,我说不买,对方就说已经记账了——在一张只有7、8个组数字的纸张上,写个6字——不能不买。然后,我觉得不爽,想把水扔掉,就找了另外一个家买另外一个品牌的矿泉水,结果开价6元,我说不买,3元才买。结果商店的女老板拿起矿泉水做出动作,很气愤地说说:“你要这价格,我打死你。”然后还追着我到旁边的旅馆。小小的生意,在外面跑,都会让人惊心动魄。
价格贵,并不是问题,进货贵,或者要缴纳保护费,都可能成为贵价的原因。然而强买强卖,单方定价,迫使对方接受买卖,跟我们被迫接受现存的所谓特色法律情况差不多。
本来定价都是根据市场而定,如果定价太贵,别人就不买的我的东西,在竞争中,必然要调低价格。相反,如果没有人做某种生意的出售,那么必然可以让卖家选择高的价格出售。当然价格高还涉及成本等的原因,但是在市场竞争面前,长久来说都是必须适应的。
作为卖家,同样的资源必然会选择更高的出售价格去卖,作为买家必然会寻找更低价格的商品去购买。双方都会选择自己有利的,但是都是在某个时空限定下做选择。因此每次定价都是某个人在某个时空范围内根据经验的一个选择。
无论定价多少都是双方的一次学习。因此,只要不是垄断或者其他的不公平竞争下,面对价格都应该坦然面对。有的人看到卖家高价就恨之入骨,仿佛卖家吃亏就成就自己大业;而有的人看到买家愿意出高价不感谢反而认为买家是傻的,不仅自己赚到钱,还能有个人被他奚落。无论是哪种情况,都显然是不好的心理。
其实买卖双方,大家能接受就接受,不能接受就找别人。如果找不到适合的,往往是因为自身开出的条件不符合市场,必须作出修改了,这就是很简单的事情。本来就没什么好怪对方的,然而多年的共产主义思维的锻炼,似乎很多人自觉习惯了不符合自己期望的价格就是牛鬼蛇神,导致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况,最后往往是不愉快收场,那就真的悲哀。
其实只有诸如垄断、贿赂贪污等这些欠竞争的做法外,比别人定价多少,给什么货品,能合作就合作,不合作就拉倒才算一个相对公平可让大家一起人玩的游戏。